历史上,印章的用途有很多。活泼好动、热爱发明和折腾的前朝小伙伴们显然没有止步于将印章仅仅作为验明正身或者个性签名的工具,而是在探索印章的多功能用法上不遗余力、花样百出。据西泠君的靠谱但不完全的统计,印章在不同时期的流行用法至少有以下几种。
官方的说法是“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翻译为人话,就是说制作陶碗、陶杯、漆器的手工匠人在打完收工之前,须在自己的作品上印上诸如“格氏左司工”、“made by 小明”等姓名、产地信息,供人抽查打假。“物勒工名”初只是一种强制性认证,但是后来一些草根匠人的作品在传播中脱颖而出,晋升为大V,积累了声誉和品牌,其所勒的印迹也便成为商标的雏形。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为了弥补伯乐的不足,为了在马群中多看一眼就能发现千里马的容颜,人们发明了“烙马印”,“烙马印”多为铁质,印面较大,多在七八厘米见方。过去,人们以(烧红后的)“烙马印”在马的左右膊、左右臀等部位,烙上“飞”、“三花”、“云”等文字或符号,表明马的三六九等及所有者等信息。
传世的古玺印,很多出自墓葬。生前用印,死后殉葬是常例。但是官印往往要上缴,结果就出现了专为殉葬而制的明器。据西泠君的不靠谱推测,《盗墓笔记》中的能开启长白山青铜大门、调动阴兵的鲁殇王鬼玺便是此中的杰出代表。
或以鹿、马、羊等瑞兽为印钮,或选取“得志”、“日利”、“长乐”等吉语为印面,制成印章,佩戴在身以辟邪祈福。
拿印章做弹幕这种事,当然只有有钱又有闲的爷才干得出来。而在清代恰好就有这么位喜欢写诗又喜欢题字的乾隆爷,他爱干的事,除了下江南和偶遇夏雨荷外,便是端坐在三希堂里欣赏名家墨宝——像宅男坐在床上欣赏二次元世界那样投入,兴致来时,也忍不住要发发情点点赞——那时候没有A站B站这类宅文化基地,乾隆爷只好孤身奋战,以印章为工具,疯狂地在历代名画上涂鸦点赞,什么《快雪时晴贴》、《伯远帖》统统惨遭其毒手,这位爷的赞语包括但不限于:乾隆御览之宝、三希堂精鉴玺、八徵耄念之宝、乾隆鉴赏、宜子孙、太上皇帝之宝……
印章本为凭信之物,以成对的印章来传情示爱,这种颇为雅致浪漫的用法当然出自有情人之手。其中颇为人所津津乐道的,便是民国年间的瞿秋白亲手雕刻“秋之白华”印章送给妻子杨之华当作爱情信物了。对章珠联印合、寄情深远,见证了两人之间的永恒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