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启用规范统一的出租汽车发票专用章、公路客运发票专用章,以解决营改增后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因多种原因无法加盖发票专用章,进而影响乘客发票报销的问题。据测算,为出租车营运人和客运企业统一套印发票专用章,可为全省客运企业每年节省大约590万元的营运成本。
营改增后,河北省国税局调查发现,出租汽车及客运行业均存在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规范的问题。出租汽车营运多为个体或个体挂靠模式,在实际经营中达不到加盖发票专用章要求。公路运输企业因旅客流量大、售票点多、交叉分散等多种原因无法实现售票环节加盖发票专用章要求。乘客因取得的出租车和客运发票没有专用章而影响报销。客运企业因需要在发票上套印企业发票专用章而增加印制成本,如果采取售票点人工加盖发票专用章,则出票时间长、效率低、人工劳动量大,逢节假日还会造成大量旅客排队滞留。
为解决这一难题,河北省国税局主动与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协商,决定联合对全省出租汽车发票专用章、公路客运发票专用章规格样式进行统一规范,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启用出租汽车发票客运发票专用章的公告》,为出租车营运人和客运企业统一套印发票专用章,既有效解决了出租车和客运发票因没有发票专用章影响报销的难题,又降低了客运企业营运成本,大大缩短了乘客购票时间,方便了乘客出行。